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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根據國務院18日公佈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中央層面核准的投資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李樸民18日說,經過去年、今年兩次對目錄的修訂,中央層面核准的項目數量合計減少約76%。
  這是我國在2013年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基礎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訂。《目錄(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項核准權限,其中,取消核准改為備案15項、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項。
  此次修訂後,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准和發展改革委核准後報國務院備案的事項還有13項,包括核電站項目、特大型主題公園項目等。
  主要內容
  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的15項:包括了鋼鐵、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設施項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項目等。
  下放地方政府的核准事項:這方面主要是,火電站、熱電站、抽水蓄能電站、新建港區、通用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擴建一次煉油、鐵礦開發、新建乙烯等項目,以及部分水電站、電網工程、飛機製造等項目核准權力下放至省級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意義解讀
  簡政放權又邁出重要一步
  我國再次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表明簡政放權又邁出了重要一步,企業將獲得更多的投資自主權,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將獲得更低的準入門檻,這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原標題:中央核准投資項目再減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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